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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05月04日 来源: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: 【字体:

深人社发〔2016〕45号

各有关单位、考评人员:

 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,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,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级提升工作(以下简称“升级”)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升级对象

  现有聘期内的考评员,包括193个职业(工种),详见附件。

  二、升级条件

  现有考评员提升为高级考评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1.具有相应职业(工种)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;

  2.具有五年以上相应职业(工种)从业经历;

  3.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要求;

  4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  三、升级程序

  (一)网上申报。

  符合条件的现有考评员需于2016年6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(网址:www.szzx.org.cn),进入在线服务——网上报名,选择“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续聘升级申报系统”,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填写个人信息,选择“升级”,提交申报,打印申报回执。

  (二)现场确认。

  在网上申报成功后,考评员需于2016年6月30日前,携带符合申报职业(工种)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,连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申报回执,到深圳市职协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(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01室)。

  (三)专家组审核。

 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专家小组(以下简称“专家组”)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高级考评员条件,对考评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

  (四)培训及考核。

  通过审核的考评员,在指定时间和地点,参加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组织的理论和实操培训及考核。培训和考核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(五)聘用发证。

  通过理论和实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考评员,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聘为相应职业(工种)的高级考评员,并发放考评人员证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请符合升级条件的考评员积极申报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,以便升级工作顺利进行,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正常开展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2016年考评员升级职业(工种)目录

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2016年4月28日

  (联系人:樊玉林、高书东,联系电话:82997901、88123369)